公告縣市 > 地區 > 溪流名稱
封溪時間
封溪範圍
基隆市 > 暖暖區、七堵區 > 暖暖區暖暖溪;七堵區瑪陵坑溪、友蚋溪、拔西猴溪
103年6月10日起
暖暖區暖暖溪(區域排水界點平靜橋以上流域)、七堵區瑪陵坑溪(區域排水界點瑪西里民大會堂以上流域及瑪西里民大會堂至鴛鴦橋流域)、友蚋溪(全流域)及拔西猴溪(全流域)禁止使用釣竿等器具(含撈蝦、徒手捕捉、手拋網、網魚及射魚等)或電、毒及炸等方式採捕水產動植物。
臺北市 > 南港區 > 四分溪
112/1/1-116/12/31止
南港區四分溪自研究院路4段209號斜對面四分溪水源頭(北緯25度0分47.22秒;東經121度34分51.78秒)至南深橋(北緯25度2分56.27秒;東經121度36分56.69秒)止。
臺北市 >  > 新店溪及基隆河
100/5/27起
新店溪秀朗橋下游朝淡水河口方向連接至淡水河關渡宮及基隆河內溝溪匯流口往下游至淡水河關渡宮,水域禁止使用網具(流刺網、投網)採捕魚類。
新北市 > 三芝區 > 大屯溪(含支流);八連溪(含支流);大坑溪(含支流,含匯流至陳厝坑溪後至出海口區域)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嚴禁任何方式採捕、放流(含放生、棄養)水產動植物
新北市 > 三峽區 > 橫溪(成福路6巷橋起上游及各支流,含竹坑溪及竹崙溪等支流)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嚴禁任何方式採捕、放流(含放生、棄養)水產動植物
新北市 > 石門區 > 老梅溪(含支流)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嚴禁任何方式採捕、放流(含放生、棄養)水產動植物
新北市 > 金山區 > 重和溪:與磺溪匯流處⇔陽明山國家公園界(含支流)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嚴禁任何方式採捕、放流(含放生、棄養)水產動植物
新北市 > 烏來區 > 南勢溪、桶後溪(依公告範圍)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嚴禁任何方式採捕、放流(含放生、棄養)水產動植物
新北市 > 貢寮區 > 枋腳溪、遠望坑溪、嶐嶐溪、榕樹溪、豬灶溪、坑內溪(均含支流)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嚴禁任何方式採捕、放流(含放生、棄養)水產動植物
新北市 > 淡水區 > 大屯溪:出海口告示牌⇔中和橋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嚴禁任何方式採捕、放流(含放生、棄養)水產動植物
新北市 > 新店區 > 平廣溪、新店溪(依公告範圍)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嚴禁任何方式採捕、放流(含放生、棄養)水產動植物
新北市 > 萬里區 > 瑪鋉溪、員潭溪(均含支流)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嚴禁任何方式採捕、放流(含放生、棄養)水產動植物
新北市 > 石碇區 > 永定溪、石碇溪、烏塗溪、彭山溪(含支流)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嚴禁任何方式採捕、放流(含放生、棄養)水產動植物
新北市 > 汐止區 > 保長坑溪、北港溪、康誥坑溪(含支流)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嚴禁任何方式採捕、放流(含放生、棄養)水產動植物
新北市 > 平溪區 > 基隆河部分主流及支流(其餘流域禁止)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僅公告區段開放,其餘嚴禁採捕、放流
新北市 > 坪林區 > 北勢溪、𩻸魚堀溪、姑婆寮溪主流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僅開放垂釣,其餘方式禁止
新北市 > 雙溪區 > 牡丹溪主流、雙溪指定河段
自115年1月1日起至117年12月31日止
僅開放垂釣、撈蝦、徒手捕捉,其餘禁止
桃園市 > 蘆竹區 > 茄苳溪
103/12/25起
蘆竹鄉南竹路茄苳溪橋至茄苳溪、南崁溪交匯口水域禁止使用網具(流刺網、投網)採捕魚類
桃園市 > 大園區 > 老街溪
103/12/25起
大園區老街溪全流域(含支流)至出海口止之河段,禁止使用任何方式採捕體長8公分以上鰻魚。
新竹縣 > 竹北市 > 鳳山溪
111/12/6至114/12/31止
"鳳山溪下游自竹北市中華路鳳山溪橋(24°51'8.3""N,121°0'14.8""E)起至出海口(拔子窟北端水泥河堤終點;24°51'24.1""N,120°56'22.2""E)止之河段,禁止使用任何方式採捕8cm以上鰻魚及禁止以流刺網及八卦網等漁具採捕其他水產動植物"
新竹縣 > 芎林鄉 > 鹿寮坑溪
110/10/14-114/12/31
"自宮前橋(24°45'13.35""N,121°8'29.7""E)起至龍華村與五龍村交界處(24°44'19.76""N,121°7'46.4""E)。。禁止使用任何方式(含垂釣)採捕水產動物。"
新竹縣 > 尖石鄉 > 錦屏溪
114/10/30-118/12/31
自小錦屏野溪溫泉瀑布(北緯24度38分50.2秒;東經121度12分14.1秒)起至梅花溪與錦屏溪匯流處(北緯24度40分23.2秒;東經121度12分34.3秒)止。。禁止使用任何方式(含垂釣)獵捕水產動物。
新竹市 > 北區 > 頭前溪
自106/5/2起
新竹市北區頭前溪舊社大橋以上河段禁止以刺網、八卦網採捕水產動物
新竹市 >  > 鹽港溪
自102/5/9起
自中隘橋至出海口止之河段全年禁止捕撈鰻魚
苗栗縣 > 獅潭鄉 > 新店溪
94/1/1起
新店溪一橋至新和橋段,包括支流大東勢溪、小東勢溪及鄰近向東牌野溪共約十八公里,全面禁止採捕。
苗栗縣 > 獅潭鄉 > 老田寮溪
自100年12月07起
自本縣明德水庫壩址至後龍溪及老田寮溪匯流口全長約5公里。全面禁止以網具類漁具(含定置漁網漁具)採捕水產動物。
苗栗縣 > 南庒郷 > 蓬萊溪(東河)
94/11/28起
南庄鄉東河村中興橋以上東河溪及其支流共約八十公里,全年實施保護。
苗栗縣 > 南庒郷 > 蓬萊溪(南河)、東河
96/10/25起
南庄鄉西村西溪橋以上東河溪及其支流共約86公里
苗栗縣 > 南庒郷 > 蓬萊溪(南河)、東河
96/10/25起
南庄鄉西村西溪橋以上蓬萊溪(南河)、八卦力溪及其支流共約21公里,禁止使用任何方式(含垂釣)採捕水產動植物。
苗栗縣 > 南庒郷 > 蓬萊溪
99/3/5起
南庒鄉南江村長崎下以上蓬萊溪(南河)、八卦力溪及支流共約15公里
苗栗縣 > 三義鄉 > 龍騰溪
100年10月6日起
三義鄉龍騰村龍騰溪智祿橋上下游各500公尺範圍,禁止使用任何方式(含垂釣)採捕水產動植物。
苗栗縣 > 南庄鄉、大湖鄉、三義鄉(修正河流封溪範圍) > 中港溪、後龍溪及西湖溪
100/12/05起
1.中港溪(含南庄溪):自本縣南庄鄉南河溪及東河溪匯流點至台13甲線德照橋以上,全長約27公里;。2.後龍溪(上下游段):自台一線公路後龍溪橋以上至大湖鄉社寮角堤防提頭。。3.西湖溪:自三義鄉水尾溪至縣道119福和大橋以上,全長約35公里。。以上禁止以網具類漁具(含定置漁網漁具)採捕水產動物。
苗栗縣 > 大湖鄉 > 大窩溪
109/4/21-118/12/31
大湖鄉大寮村阿缺潭以上大窩溪及其支流共約6公里,禁止使用任何方式(含垂釣)採捕水產動植物。
苗栗縣 > 泰安鄉 > 八卦力溪
95/11/16起
八卦村1鄰錦卦吊橋以上八卦力溪及其支流共約8公里,禁止採捕水產動植物。
苗栗縣 > 泰安鄉 > 麻必浩溪
自114年2月27日起
封溪護魚起點自大安溪口(北緯24度21分39.4秒、東經120度57分27.3秒)經永安橋,北支流域至「封溪護魚終點A」(北緯24度21分13.1秒、東經120度58分47.5秒)全長約3公里,南支流域至「封溪護魚終點B」(北緯24度20分56.6秒、東經120度57分46秒)全長約2公里。。禁止使用任何方式(含垂釣)採捕水產動物。
苗栗縣 > 後龍鎮 > 水尾滯洪池
99/9/7起
圳美橋、無名橋以西至海堤堤防道路以東之公共水域約14公頃,禁止以網具類漁具(含定置漁網漁具)採捕水產動物。
苗栗縣 > 後龍鎮 > 北勢溪(含新港圳)
自100年12月07起
自本縣後龍溪匯流口至新生橋全長約13公里。全面禁止以網具類漁具(含定置漁網漁具)採捕水產動物。
苗栗縣 > 公館鄉 > 大坑溪
101/5/11起
公館鄉大坑溪大安橋南起至客陶窯段之間河川及其支流長約1.2公里,禁止使用任何方式(含垂釣)採捕水產動植物。
苗栗縣 > 銅鑼鄉 > 新雞籠河支流八燕坑溪、麻園溪及九份溪
110/11/01-115/10/31
(一)八燕坑溪:自八燕坑溪注入新隆河河口(北緯24度26分10秒;東經120度48分54秒)以上全流域。。(二)麻園溪:自麻園橋(北緯24度25分43秒;東經120度48分40秒)以上全流域。。(三)九份溪:自新庄橋(北緯24度25分25秒;東經120度48分27秒)以上全流域。
苗栗縣 > 大湖鄉 > 南湖溪
113/3/7起
苗栗縣大湖鄉武榮村南湖溪自忠孝橋(北緯24度22分42.9秒;東經120度52分5.34秒起(包括其支流至北緯24度22分23.3秒;東經120度52分35.7秒)至樹殼寮8鄰處(北緯24度22分7.38秒;東經120度52分41.7秒及北緯24度22分0.6秒;東經120度52分34.7秒)。
臺中市 > 和平區 > 觀音溪
106/6/1起
1.和平區觀音溪自大安溪會合口起至雙崎社區水源頭地界止河段長約2.3公里(主流)。2.和平區觀音溪第一支流自與觀音溪交會處起至社區後山山腳止河段長約1.1公里。3.和平區觀音溪第二支流自與觀音溪交會處觀音溪二橋處至偶耀山壁止河段長約0.8公里。以上水域禁止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
臺中市 > 和平區 > 橫流溪
106/6/1起
和平區橫流溪自源頭起至大甲溪匯流處止(含支流),河段長約10.5公里,禁止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
臺中市 > 和平區 > 北坑溪、中坑溪
106/6/1起
1.和平區中坑里北坑橋至北坑溪水源頭北坑簡易自來水取水口河段長約2.5公里及其支流全部流域。2.和平區中坑里中坑橋起點至中坑溪源頭長約3.0公里及其支流全部流域。以上水域禁止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
臺中市 > 和平區 > 裡冷溪
106/6/1起
和平區裡冷溪與大甲溪匯流處起至裡冷溪源頭處,含括裡冷溪主、支流河段長約15公里,禁止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
臺中市 > 和平區 > 雪山坑溪
106/6/1起
和平區雪山坑溪與大安溪會流處起至雪山坑溪源頭止主、支流河段長約16公里,禁止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
臺中市 > 和平區 > 竹林溪
106/6/1起
和平區竹林溪自源頭起至東崎路交會處竹林橋止主、支流河段,禁止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
臺中市 > 和平區 > 有勝溪
106/6/1起
龜山攔砂壩起至65果園再延伸至宜蘭縣界之有勝溪全長約13.5公里,禁止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
臺中市 > 和平區 > 東卯溪
106/6/1起
和平區東卯溪自源頭起至與大甲溪匯流處上方500公尺處止主流河段,禁止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
臺中市 > 和平區 > 烏石坑溪河段
105/07/01起
1.烏石坑溪自大安溪匯合口起至烏石坑七棟寮橋止,河段長約共5.8公里(主流)。。2.烏石坑溪第一支流唐山寮溪自與烏石坑溪處起止,河段長約共3.8公里。。3.烏石坑溪第二支流煙嘴溪自與交會處止,河段長約共6公里。。以上水域禁止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
臺中市 > 和平區 > 裡都溪
106/6/1起
裡都溪自源頭起至與參山國家風景區範圍交界處止河段長約4.8公里,禁止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
臺中市 > 新社區 > 抽藤坑溪
112/2/8起
新社區抽藤坑溪主支流自溪頭至中和橋止。
臺中市 > 新社區 > 食水嵙溪
106/6/1起
新社區食水嵙溪自馬力埔湳崛起至八寶圳交會處止主、支流河段(山水橋上游雙翠水壩350公尺除外)長約7公里及白冷圳主流河段,禁止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
臺中市 > 東勢區 > 軟埤坑溪
106/6/1起
東勢區東關路永安橋起至軟埤坑溪主、支流河段長約8公里,禁止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
臺中市 > 東勢區 > 中嵙溪
109/4/16-113/12/15
自中科國小旁仁安橋起至牛欄坑橋止之主支流河段約5公里,禁止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
臺中市 > 外埔區、大甲區、大安區 > 塭寮溪
102/5/21起
自外埔第二排水與外埔第三排水匯流處起至出海,禁止以任何方式採捕鰻魚
彰化縣 >  > 舊濁水溪
103/03/11起
舊濁水溪自二溪路溪湖橋起至出海口禁止採捕8公分以上鰻魚
彰化縣 >  > 南郭坑溪
113/01/08起
南郭坑溪自南校街(北緯24度04分19.27秒、東經120度32分51.1秒)起至公園路(北緯24度04分29.7秒、東經120度33分9.66秒)止
南投縣 > 埔里鎮 > 種瓜坑溪
112/1/1-114/12/31
埔里鎮成功里種瓜坑溪上游自種瓜坑溪水源頭(23°55’34.55”N,120°53’08.71”E)及其支流至桃米里交界(23°57’03.75”N,120°54’07.33”E),至下游國姓鄉交界(23°57’49.34”N,120°53’18.02”E),嚴禁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
南投縣 > 埔里鎮 > 種瓜坑溪
115/1/1-117/10/31
自上游水源頭(23°55’34.55”N,120°53’08.71”E)及其支流至桃米里交界(23°57’03.75”N,120°54’07.33”E),至下游國姓鄉交界(23°57’49.34”N,120°53’18.03”E),嚴禁於禁漁範圍內使用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植物
雲林縣 >  > 舊虎尾溪
102/6/3起
舊虎尾溪全水域禁止使用任何方式採捕鰻魚
嘉義縣 > 阿里山鄉 > 曾文溪支流烏奇哈溪
89/3/7日起每年1-7月及11-12月
"(23˚53'27.7""N,120˚55'20.1""E)至下游淑澄橋(23˚53'45.3""N,120˚55'03.9""E)。"
嘉義縣 > 阿里山鄉 > 豐山村石鼓盤溪、來吉村阿里山溪、樂野村米洋溪
1.豐山村區及來吉村區內:每年1~6月及9~12月 。2.樂野村:全年
嘉義縣 > 阿里山鄉 > 新美村達古布亞努溪(普亞女溪)
1.新美橋以下:全年 。2.新美橋以上至瑪拉阿基農路處(步道尾端)之溪流:每年1-6月,8~10月星期一至星期五,11~12月新美橋以下 。 3.瑪拉阿基農路以上之溪流:全年
1.新美橋以下之溪流全年禁漁。。2.新美橋以上至瑪拉阿基農路處(步道尾端)之溪流,除8、9、10月份之週休二日開放外,全年禁漁。。3.瑪拉阿基農路以上之溪流全年禁漁。 。嚴禁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植物
嘉義縣 > 阿里山鄉 > 達邦村曾文溪、達德安溪
92/6/5起
1.曾文溪行幼橋以上流域為全年禁漁區。。2.達德安溪全部流域為全年禁漁區。。嚴禁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植物
嘉義縣 > 阿里山鄉 > 里佳村曾文溪支流烏奇哈溪
109/8/3起
里佳村曾文溪支流烏奇哈溪亞那柵那吊橋以上流域,嚴禁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含垂釣、捕撈、徒手捕捉等)
嘉義縣 > 阿里山鄉 > 山美村曾文溪上游、達娜伊谷溪流域
110/6/24起
"山美村曾文溪與達娜伊谷溪出口處(23°23'54""N﹐120°40'52""E)曾文溪往上五百公尺(23°24'10""N﹐120°40'50""E),往下八百公尺(23°22'36""N﹐120°40'27""E及23°24'12""N﹐120°44'36""E)。,嚴禁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含垂釣、捕撈、徒手捕捉等)"
嘉義縣 > 竹崎鄉 > 仁壽村生毛樹(圓潭)溪
93/1/13起
竹崎鄉仁壽村生毛樹(圓潭)溪自雲潭瀑布(不含)以上河段為全年禁漁區 ,嚴禁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植物
嘉義縣 > 竹崎鄉 > 八掌源游(放魚坑洞段)及朴子溪上游支流清水溪河段
94/5/3起
八掌溪源游(自奮起湖至光華村頂笨仔約4公里)與自清水溪昇岩橋上游1,000公尺處至舊社二號橋處共約6公里之河段,嚴禁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植物(含垂釣、撈蝦、徒手捕捉等)
嘉義縣 > 梅山鄉 > 太興村生毛樹(科子林)溪
92/7/17起
梅山鄉太興村生毛樹(科子林)溪自粗紙坑溪匯合口至雙溪瀑布間河段為全年禁漁區,嚴禁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植物
嘉義縣 > 東石鄉、朴子市、六腳鄉 > 朴子溪
103/01/20起
朴子溪港口大橋至出海口全年禁止以任何方式採捕8公分以上鰻魚
嘉義縣 > 大埔鄉 > 曾文溪支流深坑仔溪
110/08/06起
大埔鄉曾文溪支流自深坑仔溪水源頭(23.228776N,120.527516E)起至曾文溪入溪口(23.238510N,120.516994E),禁漁期間嚴禁以任何方式(含垂釣、捕撈及徒手捕抓等)採捕水產動物。
臺南市 > 南化區 > 後掘溪
101/12/26起
臺南市南化區關山里轄內後掘溪及其支流
臺南市 >  > 二仁溪及鹽水溪
101/11/23起
「二仁溪二層行橋至出海口」及「鹽水溪太平橋至鹽水溪橋」(包含太平橋橋面,不包含鹽水橋橋面),禁止使用網具(流刺網及投網)採捕魚類。
臺南市 >  > 嘉南大圳
104/12/8起
嘉南大圳仁愛橋至安順橋間水域禁止採捕水產動物
高雄市 > 茂林區 > 濁口溪
112/6/20起
本市茂林區茂林國家風景區外濁口溪段主支流(東經120度42分44.7 秒,北緯22度56分24秒以及東經120度44分22.6秒北緯22度53分44.3秒以上流域),嚴禁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
高雄市 > 鳳山區 > 二仁溪
104/01/05起
二仁溪自大湖抽水站攔河堰起至出海口河段禁止使用網漁具採捕水產動植物
高雄市 >  > 高屏溪
104/02/07起
萬大橋至出海口止水域禁止採捕8公分以上鰻魚
屏東縣 >  > 高屏溪
104/02/07起
萬大橋至出海口止水域禁止採捕8公分以上鰻魚
宜蘭縣 > 大同鄉 > 羅葉尾溪
107/04/27起
羅葉尾溪全流域(含支流)
宜蘭縣 > 蘇澳鎮、南澳鄉 > 新城溪(含東武荖坑及武荖坑溪兩支流)
自106/1/13起
蘇澳鎮新城溪流域(含東武荖坑溪及武荖坑溪兩支流)。禁漁期間嚴禁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植物(含垂釣、捕撈、徒手捕捉等)
宜蘭縣 > 頭城鎮 > 大溪川
自111/4/15至115/4/30止
大溪川全流域,禁漁期間嚴禁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植物(含垂釣、捕撈、徒手捕捉等)
宜蘭縣 > 全縣 > 全縣境內河川全流域
自104/9/15起
全年禁捕8公分以上之鰻魚
花蓮縣 > 秀林鄉 > 立霧溪
102/06/04起
立霧溪河段(錦文橋至出海口)禁止以任何方式採捕鰻魚
花蓮縣 > 豐濱鄉 > 大不岸溪、家塱溪
113年7月11起至115年6月30日止
"家塱溪:上游支流起點A (23°40'12.90""N,121°31'44.97""E)、上游支流起點B (23°40'07.35""N,121°31'31.29""E)、。上游支流起點C (23°39'51.76""N,121°31'36.53""E)至河口迄點E (23°39'23.48""N,121°32'34.50""E)。大不岸溪:上游支流起點D (23°39'36.78""N,121°31'24.96""E)至。河口迄點E (23°39'23.48""N,121°32'34.50""E)"
臺東縣 >  > 太麻里溪、金崙溪
108/10/22起
太麻里溪及金崙溪全流域(含出海口),每年4月1日-5月31日禁止以任何方式採捕日本禿頭鯊
臺東縣 >  > 知本溪
102/05/03起
知本溪河段(自溫泉橋以下),禁止以任何方式採捕鰻魚
新竹縣 > 五峰鄉 > 上坪溪、梅后蔓溪(花園溪)、麥巴來溪、霞喀羅溪
自公告日(110年7月30日)至111年12月31日
上坪溪:五峰舊檢查哨(五峰大橋)至清泉大橋。梅后蔓溪(花園溪):天湖至下比來。麥巴來溪:下喜翁至新峰橋。霞喀羅溪:清泉大橋至俠客樓橋。期間嚴禁以任何方式(含垂釣)獵捕水產動物
宜蘭縣 > 南澳鄉 > 南澳南溪
自公告日至112年8月31日(目前仍是預告狀態,宜蘭縣政府尚未正式公告)
南澳南溪全流域(含支流),禁漁期間嚴禁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植物(含垂釣、捕撈、徒手捕捉等)